之上,这是因为《拿破仑法典》的广为传播。它们不区分刑事庭和民事庭。不过,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有独立的行政法院。欧洲法官成立专门小组就法律和程序问题作出裁决,在宣判阶段,他们与陪审员共同作出量刑和裁定。当然,外行的陪审员通常都遵循法官的权威——至少是专业知识和智慧。在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官坐在两名外行陪审员中间一起进行宣判。
欧洲审讯程序 在法典法系国家——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是——法官比在普通法系的国家中扮演着更为活跃的角色。检察官(法国叫procureur,德国叫 Staatsanwalt)是公务人员,他们向调查官提供证据,调查官是司法部的代表,他进行深入调查,搜集证据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