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看书君 > 奇幻 > 杀虎 > 第三十三章 十五年后

北漠战退十五年后,现在的大顺城也有称呼为秦城的,城内街道两旁商户丛立,各式各样的商贩,叫卖声不绝于耳,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繁华。

在大顺城内的一间名曰“百口”的客栈里。

一张八仙桌旁,长凳上坐了两个人。桌上放了一盘馒头一碟小菜,一壶烫好的酒,两人相对而坐。

一个身着锦纶长衫,头戴锦纶帽的人,年龄看上去四十岁上下,脸上虽不是细皮嫩肉,但也较同龄人稍显年轻,从他的着装和脸上不难看出,此人不是个风餐露宿的人。

只见此人泯了一口杯中的酒,满脸热情的说道:“对,镇北王秦爷昨日回城时,又带了几个孤儿入城,看那些孩子有的十来岁,有的七八岁,进城时害羞又好奇的磨样,东瞧瞧西看看,看见什么东西都新奇的很,但是却又不敢上前摸摸瞧瞧,各各唯唯诺诺,真是让人怜惜,想来在家乡也少不得被人欺负,毕竟无父无母的孩子,能活过几个冬天就不错了,哪里有人带他们进城看看。”

与他相对而坐的人,是一个穿了件粗布长衫,粗脸的汉子,脸上的胡茬乱糟糟的,从外表看二人显然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听吧此话,粗脸的汉子又问道:“你说这镇北王秦爷总寻些孤儿回来,也不知是为何?”

那个身着锦纶的人,依旧热情的说道:“这你就所有不知了吧,听镇北王秦爷家中的下人说,这些孤儿带回来,都被镇北王秦爷着重培养,有的在军中从事,守卫大顺城的平安,有些资质好的,被秦爷培养成了江湖上的侠士,总之做什么的都有,哪怕是一些愚笨的,听说也能谋个小差事做做,最起码的温饱不是问题,总归是比在家乡受人冷眼好上许多。”

那个粗脸的汉子说道:“镇北王秦爷不止是十几年救了咱们后汉朝,更是一个心善的人,真是个大好人,也不枉我风餐露宿的来一趟大顺城瞧瞧了,掌柜的你这客栈真不亏叫百口客栈,真是什么都知道,来掌柜的咱们喝一杯。”

那个身着锦纶的人满脸骄傲的说道:“那是,我这百口客栈可是祖传,生意是次要的,主要就是打听消息,这方圆百里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

接着又说道:“客观你不再加上几个菜了,我这百口客栈里可有当年十二散仙的“凤携七子”,味道是正宗的很,要不要来一只尝尝,竹林十二散仙你不会不知吧?”

原来这个身着锦纶的人,是这百口客栈的掌柜,而那个粗脸的汉子只不过是过往的游人。

那个粗脸的汉子说道:“不了不了,在我们哪里都说大顺城现在如何如何之好,我就是来瞧瞧,银两用的差不多了,能吃饱就行,竹林十二散仙我是知道的,但总还要留些钱银赶路。”

那个身着锦纶的人听到此话,也不似刚才般热情说道:“既如此,客官自己用餐吧,我还有其他客人要招待。”

说完话接着转身走进收钱的柜台叫了声:“小二子,一会儿这客人吃完,抓紧把桌子收拾了。”

然后又低声说道:“真是的,一个没钱的外乡人,出来逛什么逛,白费我这半天的口水,几个馒头一壶劣酒能挣几个钱。”

那粗脸的汉子也不知听到他说的话没有,但是前面他吩咐小二抓紧收拾桌子的声音可没背着他。

只见粗脸的汉子面带窘相,草草的吃了几个馒头,酒也不曾喝完,便离开了这间百口客栈。

这是大顺城的一角,大顺城里卖什么的都有。

但最多的不是什么“凤携七子”就是招蜂仙后人酿的蜜,有的算卦的也挂着知命仙传人的幌子,哪怕是一个卖竹筐的也会说:“我这筐子可是当年巧手仙编制的。”

总之只要是能把东西卖出去,管他真的假的,终归是多卖,就能多赚钱。

这知命仙晓天机,如果知道后人用他曾起的“竹林十二散仙”的名字做起生意来,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大顺城内一个练武场里,站着十五个年龄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他们都是三四年前被镇北王秦爷带回来的孤儿,这些人已经在这里训练了三四年,有的甚至更久。

而这个练武场与别的不同,这个练武场很大,东西长有十余里,南侧是大顺城里最大的府邸镇北王府,而北侧则背靠北燕山。

现在已是深秋,北燕山山上的树叶黄红相间,层层叠叠,煞是好看。而现在这些人却无心观看这些。

他们每个人手里发了一根木棒,长短不一,全凭自己选择。

而他们所比的,便是从今夜开始,十几人全部散开进入北燕山,直到最后一人回到这个练武场报道,比试才算结束。

而他们在北燕山上要做的,是在这十余里长的北燕山上,“杀掉”这些与他们比试的人。

当然不是真杀,而且尽可能不让对方受伤致残,因为他们不是敌人。

至于用什么手段,全赖他们自己,只要被人用木棒打中要害便算死亡。

他们也不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