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接到报案以后,我率队赶到现场。先是由开锁专家开门,然后执法记录仪先进入现场,拍下现场最原始的状态。”
在《刑事侦查学》里头,进入刑事案件现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叫做“刑事现场照相”,是把刑事案件现场的状况和现场痕迹物品的特点、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客观、准确地记录和固定下来的一种技术手段。
其目的在于通过照片反映出犯罪现场的概况,揭示犯罪手段,以及现场物证的特征及其在犯罪事件中的意义,从而为分析研究犯罪现场情况,判断案情和物证鉴定提供客观依据。
“刑事现场照相”是警方进入包括凶案、盗窃案在内的各种刑事案件之后要做的第一个动作,并且有着严格的规范,以确保在侦查、审判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按现场照片恢复现场原来状态,为判断或审查证人证言,评断侦查中某些推论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技的进步,静态的照片已经被执法记录仪的动态画面所取代,只是动作名称没变而已。
刑侦大队大队长亲自出马,而且以标准的“刑事现场照相”作为进场之后的第一个动作,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在抵达现场之前,张队已经把此案列为刑事案件来处理。
于是顾谦非第一次打断了他的描述,希望听听对方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稍等!死者丈夫在报警电话中是如何陈诉的?”
“我听过110提供的录音,他说他睡觉时被人打晕了锁住家里的储物间里,打他妻子的电话没人接,于是报警。”
这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陈诉,但是顾谦非却瞬间找到了其中的问题。“很好,这里有一个重大的疑点,如果是外人作案,且不说为什么只杀他妻子,偏偏放过他。他深夜睡觉时被人打晕拖进储物间,为什么身上还带着电话?”
张队闻言忍不住看了顾谦非一眼,对于这个年轻人敏锐的洞察力感到惊讶。
能当上刑侦大队长,张队或许在某些方面不如顾谦非,但丰富的经验是他最大的优点。三十多年刑侦生涯,他经手的案子足有几百个,见过的嫌疑人更是有数倍之多。
就算是这样,对于死者丈夫报案时说出的这句话,他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只是当他把死者丈夫从储物间里放出来,看到对方浅浅的睡衣口袋里冒出头的手机,面对那充满违和感的一幕,方才有所感觉。
相比之下,顾谦非仅仅是通过一句话,就准确地抓住了其中的关键点,让人不得不为之折服。
发现这个疑点之后,张队也没有藏着掖着,而是第一时间对死者丈夫提出质疑,然而对方也算急智,当即给出了一个还算合理的理由。
“是啊,这一点很可疑。不过死者丈夫自称低头族,手机片刻不离身,哪怕穿睡衣,手机依然要揣兜里才能安心睡觉。”回忆起那一幕,张队的语气中依然带着深深的遗憾。
顾谦非本来就没指望通过一个小细节就让凶手老老实实地伏法认罪,听到这个辩词也不以为意,“行,这只是疑点,却算不得证据。张队您继续。”
“进屋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吊在吊灯上的受害者尸体,然后开始按照命案处理流程进行痕迹勘验和现场保护,同时开门放出被关在储物间里的死者丈夫。”
顾谦非闻言回头看向了客厅中央,那里是命案现场的中心位置,属于现场保护的重点区域。与之相对的,远离死者的储物间已经算是外围区域,又不靠门窗,按照惯例保护程度会稍差一些。
同时,死者丈夫被关在储物间里,在以救人为第一要务的原则上,不可能等到侦查员、技术员和法医对现场一切线索采集完毕才开门放人。如此一来,在假设死者丈夫就是凶手这一前提下,就给了他一个破坏现场的机会。
有了这样的认知,顾谦非开始认真环顾案发现场。
客厅面积比较大,但是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沙发、茶几、电视、餐桌,该有的几乎都有,装修和布局都比较传统。这些东西摆设得井然有序,看起来提供不了什么有用的线索。
客厅里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既然死者已经被认定是勒死的,在窒息身亡之前应该会有比较强烈的反抗行为,如用力蹬脚。而蹬脚的后果,就是地面上会遗留死者脚底的皮屑或者鞋后跟脱落的碎屑。
退一步讲,就算死者真的是溢死,垂死之前也会有所挣扎,导致吊灯上的装饰性叶片掉落,或者屋顶涂料少许脱落。
但是客厅实在是太干净,几乎到了纤尘不染的地步,所以不可能是第一现场,与之相邻的卧室才是。因为张队手下的侦查员和技术员此时基本上都在卧室里努力寻找线索。
而他们三人此刻所处的储物间则位于客厅远离卧室的另一头,与厨房、卫生间在同一条通道里。储物间的门正对着客厅,左手边则是厨房。
顾谦非转头看向厨房。这间厨房看起来有些疏于收拾,地上零星掉落着果皮烂菜叶之类的杂物,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与整洁的客厅形成强烈的对比。